广东省自学考试介绍(考试时间、地点等)
   我要揪错      2007-5-24 12:44:00      来源:【报考必读】   阅读:43510

考试办法
  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按专业分课程进行。课程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(笔试)和实践性环节考核两种,每门课程的考试均为该课程的结业考试。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,60分为及格;实践性环节考试包括课程试验、实习、外语听说、技能考核、毕业设计、毕业论文等,采用优、良、中、及格、不及格五级计分。笔试课程考试成绩由市、县(区)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应考者本人,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由主考学校通知应考者本人,成绩不向社会公布;考生收不到成绩通知或对成绩有疑问的,可于当次考试成绩公布后半个月内到市、县(区)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,逾期不受理。课程考试合格者,由省考委发给课程合格证书;考试不合格者,可参加该门课程下一次的考试,重考次数不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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