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 于 撰 写 毕 业 论 文 的 通 知
今期自学考试 [B050113] “汉语言文学教育” 专业毕业论文撰写工作即日开始,为了能按时完成这项工作,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附件下载:1. 《毕业论文申请表》 (点击下载)
2. 《毕业论文参考题目》 (点击下载)
一、撰写对象
凡已修完本专业大部份[80%以上]必考课程,并且成绩及格的考生。
二、申请办法
1.由考生填写《毕业论文申请表》(考生自选论题)。《毕业论文申请表》(点击下载),可向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自考部或原报读辅导点索取、复印。申请人将填妥的《毕业论文申请表》及课程合格证复印件一并寄(交)到“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自考部”。网上申报请进入>>
三、写作方法
采用导师指导的方式。为每位申请撰写毕业论文的考生配备一名指导老师。考生可在撰写提纲和写初稿、定稿等环节得到老师的指导。指导可以面谈,也可以采用书信或电话等方式。
四、成绩评定
由指导老师通过评审毕业论文定稿评定考生成绩。
五、写作要求
1、选题范围:汉语言文学及汉语言文学教育(含中文系外国文学教研室所涉及的内容,如中文翻译的外国文学作品、汉语介绍的外国文学现象等)。
2、选题确定后,非经指导老师同意不得擅自更改。
3、论文字数不得少于五千字,一般不要超过一万字。
4、论文若引用他人言论,必须注明出处(书名或文章题目、出版社或刊物、
版号或刊期、页码等)。且所占篇幅不得超过全文的15%。
5 、论文前必须有“论文提要” ,论文后必须附列参考书目、注释。
6 、别人代写、照抄他人文章,或拼凑他人文章的,以作弊论处。
7 、论文须用钢笔或圆珠笔抄写在原稿纸上,不得打印。
8 、论文中若出现错别字,每个扣2分(重复出现的只算一个),达到十个即判论文不及格,须另选题目重写。
六、具体写作时间安排,主考学校另行通知
注意:报名截止时间为07年1月25日,请考生抓紧时间报名,如有疑问,请咨询020-87541295、31665039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