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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6下半年华师"汉语言文学教育”专业毕业论文申报通知
[所属专题:自考服务]

           关 于 撰 写 毕 业 论 文 的 通 知

  今期自学考试 [B050113] “汉语言文学教育” 专业毕业论文撰写工作即日开始,为了能按时完成这项工作,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附件下载:1. 《毕业论文申请表》 (点击下载)
         2. 《毕业论文参考题目》 (点击下载)

  
一、撰写对象
  凡已修完本专业大部份[80%以上]必考课程,并且成绩及格的考生。

二、申请办法
  1.由考生填写《毕业论文申请表》(考生自选论题)。《毕业论文申请表》(点击下载),可向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自考部或原报读辅导点索取、复印。申请人将填妥的《毕业论文申请表》及课程合格证复印件一并寄(交)到“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自考部”。网上申报请进入>>

三、写作方法
  采用导师指导的方式。为每位申请撰写毕业论文的考生配备一名指导老师。考生可在撰写提纲和写初稿、定稿等环节得到老师的指导。指导可以面谈,也可以采用书信或电话等方式。

四、成绩评定
由指导老师通过评审毕业论文定稿评定考生成绩。

五、写作要求
  1、选题范围:汉语言文学及汉语言文学教育(含中文系外国文学教研室所涉及的内容,如中文翻译的外国文学作品、汉语介绍的外国文学现象等)。
  2、选题确定后,非经指导老师同意不得擅自更改。
  3、论文字数不得少于五千字,一般不要超过一万字。
  4、论文若引用他人言论,必须注明出处(书名或文章题目、出版社或刊物、
版号或刊期、页码等)。且所占篇幅不得超过全文的15%。
  5 、论文前必须有“论文提要” ,论文后必须附列参考书目、注释。
  6 、别人代写、照抄他人文章,或拼凑他人文章的,以作弊论处。
  7 、论文须用钢笔或圆珠笔抄写在原稿纸上,不得打印。
   8 、论文中若出现错别字,每个扣2分(重复出现的只算一个),达到十个即判论文不及格,须另选题目重写。

六、时间安排
  1 、2006年7月1日前寄(交《毕业论文申请表》 ,由文学院自考部统一安排指导老师,指导老师在7月22日前与考生取得联系。凡是2006年7月1日后寄(交)《毕业论文申请表》的一律不在本期安排。
  2 、2006年9月10日前寄(交)论文提纲、初稿。(稿件直接寄交指导老师,要填写清楚考生姓名、考试证号)

  3、2006年11月1日前寄(交)定稿。(稿件寄交指导老师,稿件要填写清楚考生姓名、考试证号) 邮寄缴交以邮戳时间为准,迟交者其成绩推迟到下一期(半年后)上报省考办。
  4、2006年11月15日前,由指导老师评定论文成绩、并将论文及《毕业论文鉴定表》交自考部登记,自考部进行统计、上报成绩。

    5、网上申报截止日期:2006年6月20日,请考生抓紧时间报名.

七、收费办法
     每位申请撰写毕业论文的考生须缴交论文指导费400元。(必须与《毕业论文申请表》时寄(交)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自考部,否则申请无效)

八、注意事项
  1、凡2006年7月1日前寄交《毕业论文申请表》而8月1日指导老师仍未与考生联系上的,请与文学院自考部联系、查询(020-85211991)。
  2、有疑难问题,请与文学院自考部联系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自考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6年5月10日

注:如有疑问,请联系020-969158转19.

发布者: 盈速教育  发布日期:2006-5-17 12:50:07 来源:盈速教育